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开始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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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1日起,海关总署制定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》(海关总署第260号令)开始施行。办法规定,过境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,应当接受海关监管;过境货物运抵出境地,经出境地海关核销后,方可运输出境
2022年11月1日起,海关总署制定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》(海关总署第260号令)开始施行。办法规定,过境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,应当接受海关监管;过境货物运抵出境地,经出境地海关核销后,方可运输出境